立学校“应始终以英语

Rate this post

或许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一名候选人因为英语水平低而被从亚利桑那州的选票中剔除。尤马县高等法院法官约翰·尼尔森裁定,亚历杭德里娜·卡布雷拉不能竞选边境城镇圣路易斯的市议员,因为她的英语水平不足以履行职责。州最高法院在上诉中维持了这一判决。

圣路易斯 25,000 名居民中 90% 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讲西班牙语。但卡布雷拉的候选资格受到了该镇镇长的质疑,这位镇长是政治对手,他承认自己的英语水平可以更高,因为亚利桑那州法律要求民选官员必须讲英语。法院指定的社会语言学家认定卡布雷拉只具备生存水平的英语技能,因此尼尔森法官取消了她的资格。

亚利桑那州宪法于 1910 年通过

旨在迎接两年后成立的亚利桑那州。宪法对部分州官员提出了英语要求:“所有州官员和州立法机构成 手机号码数据 员均须具备必要的英语水平,即具备足够的英语阅读、书写、口语和理解能力,以便在没有翻译帮助的情况下履行公职”(第 20 条第 8 款)。

 

上图:1910 年亚利桑那州宪法第 20 条第 7 款规定,世俗公授课”。下图:宪法第 8 款还要求“州官员”和立法机构成员掌握足够的英语,以便在没有翻译帮助的情况下完成工作。

 

该要求(包括对翻译的要求

针对的是那些讲西班牙语或美洲原住民语言的亚利桑那州人,但它只涵盖立法者和“州官员”,根据宪 印度尼西亚号码列表 法第五条(1992 年修订),州官员包括州长、国务卿、州财政部长、司法部长和公共教育监督员。

1911 年,众议院领土委员会向国会报告了亚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申请成为州的情况,迫使新墨西哥州从1910 年宪 什么是机器学习中删除了类似的公职人员语言要求(第 21 条第 5 节),因为这可能违反宪法,并且明显违反了《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但委员 立学校“应始终  会并不反对亚利桑那州对民选官员的语言要求。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